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东阳市住建局、财政、农业农村局、社会治理中心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10:28 来源: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金华市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的通知》(浙建村发〔2022〕104号)(金市建〔2023〕133号),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现就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镇乡街道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机制。组织全市基层网格员队伍,依托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和“农房浙建事”系统,开展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发挥村“两委”前哨作用,实现房屋安全隐患从源头发现、管控到整治(建议:政治)政治的闭环动态管理。

二、主要工作

(一)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市住建局负责培训各类房屋巡查周期,指导镇乡街道熟悉系统新增、修改、归类房屋巡查信息等功能操作。各镇乡街道负责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结合村(社)网格员巡查业务及具体工作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加实践等形式,对基层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地基沉降、结构性开裂、钢筋锈蚀等严重隐患的辨识知识和铅锤法、石膏饼法等便捷实用的隐患观测(建议:贯彻)贯彻方法,针对巡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调整培训内容,每6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全面提升网格员巡查能力。

(二)做好房屋安全巡查。市住建局按照农村房屋巡查分类表(附件1)要求,每月通过农房“浙建事”系统制定下发巡查任务清单,市社会治理中心做好任务提醒,通知镇乡街道依托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指导村社网格员对下辖行政村(社)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村(社)网格员负责现场查勘房屋使用安全状况,初步判定是否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如实填报《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表》(附件2)等工作,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现实危险的,应第一时间上报镇乡街道。同时,镇乡街道要加大台风、暴雨、大雪等极端天气的巡查力度,增加重点房屋巡查频次,防范危房倒塌风险。

(三)做好异常问题核查。村(社)网格员巡查发现异常信息实现共享,自动归集到农房“浙建事”系统的农房安全模块,镇乡街道要在收到上报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实,遇到紧急情况上报的要求立即处理。经核实后,在“农房浙建事”系统内填报《农村房屋安全核查表》(见附件3)。经核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丙类),应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并同步做好安全管控措施;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按规定落实危房报告备案、督促解危通知和解危治理措施。

(四)做好巡查数据评估。各镇乡街道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员巡查录入的数据进行抽查质检,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评估分析,要对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共性问题要做好统一业务培训,个性问题要做好点对点指导,不断提升巡查工作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住建局负责统筹指导农村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农村房屋的安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镇乡街道属地责任。各镇乡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工作的常态化和有效推进,严格落实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督导服务。市住建局将农村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工作纳入到条线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镇乡街道的业务指导,对存在疑似危房鉴定慢、培训不到位、排查不实等问题的,要做好督促。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乡(街道)要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和相关普法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危房整治(建议:政治)政治工作。

附件:1.农村房屋巡查分类表

          2.房屋安全常态化网格巡查表

          3.农村房屋安全核查表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东阳市社会治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3.wps

供稿:治危办

编辑:蔡尧仙

一审:蔡尧仙

二审:蒋瑜

终审: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