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浙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0 10:59 来源: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报请市委宣传部批复同意(东市宣〔2022〕21号),决定:

张浙峰同志任公共服务科科长;

蒋勇同志任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中队队长,免去其市场管理和广播电视科(政策法规和审批科)科长职务;

吴海刚同志任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博物馆馆长(中国东阳木雕博物馆常务副馆长、恐龙文化博物馆馆长)职务;

吴晨辉同志任市博物馆馆长(中国东阳木雕博物馆常务副馆长、市恐龙文化博物馆馆长),免去其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职务;

任蓉蓉同志任市文化馆馆长,免去其卢甫圣美术馆(东阳市美术馆)馆长职务;

韦恋华任市图书馆馆长;

黄俊成同志兼任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主任,免去其产业发展科(市文化优势转发展优势办公室)科长(主任)职务;

金妙雄同志任卢甫圣美术馆(东阳市美术馆)副馆长(主持工作);

楼雅芳同志任卢甫圣美术馆(东阳市美术馆)副馆长;

赵雷同志任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副主任;

免去王俊华同志体育事业科负责人职务;

免去顾德刚同志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荣平同志市文化馆馆长职务;

免去许宁航同志市图书馆馆长职务;

免去陈晓旭同志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跃龙同志市业余少年体育学校(市体育指导中心)副校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霄鹏同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立军同志市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李敏同志市图书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韦旭平同志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悦同志市婺剧艺术传承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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