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研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辖区内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工作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3、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等工作。
5、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6、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镇村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7、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财政、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应急救援、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8、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组织村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环境督查、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南市街道单位预算包括:南市街道单位本级。
二、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市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支总预算3632.29万元。
(二)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收入预算3632.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2.29万元。
(三)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支出预算3632.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7.8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4.94万元、农林水支出699.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91.35万元,占76.85%;日常公用支出317.39万元,占8.74%;项目支出523.55万元,占14.4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2.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537.88万元、公共安全收入27.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26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01.58万元、卫生健康收入185.73万元、节能环保收入103.6万元、城乡社区收入164.94万元、农林水收入699.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收入131.11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18.91万元。
(五)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2.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6.53万元,主要是2023年项目预算通过各主管单位转移支付录入,未纳入街道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7.88元,占42.34%;公共安全(类)支出27.08万元,占0.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1.88万元,占7.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58万元,占8.30%;卫生健康(类)支出185.73万元,占5.11%;节能环保收入103.6万元,占2.85%;城乡社区(类)支出164.94万元,占4.54%;农林水(类)支出699.57万元,占19.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1.11万元,占3.61%;住房保障(类)支出218.91万元,占6.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9.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6.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政府人员支出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9.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和专项公用类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6.86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事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党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0.0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8.8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54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7.0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10.57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4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11.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影视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0.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卫计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和计生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0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2)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7.5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4.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48.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农业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50.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业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52.1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8.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5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行政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5.5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事业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8.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经费52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南市街道办事处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办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主要用于接待村级矛盾纠纷调解、土地征迁协调、招商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南市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7.3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1.94万元,增长11.19%,主要是福利费、公务费、四个平台下沉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南市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市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阳市南市街道办事处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3.5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