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15 16:51 来源: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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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住房制度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除外)。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5.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镇乡街道住房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全市村镇建设补助资金的安排分配。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类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施工安全和质量等日常监管。指导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开展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古村落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拟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性、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建设和防灾抗灾指导;指导监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监督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在建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对住建系统标前招标文件的审核、标中开评标现场的监督、标后投诉处理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东阳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东阳市房地产处)、东阳市城乡建设处、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和东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前期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39,518.28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9,518.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907.33万元,下43.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收入有所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18.2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9,518.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907.33万元,下降43.1%,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0.2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846.8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0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762.96万元,占7.0%;日常公用支出365.39万元,占0.9%;项目支出36,389.93万元,占92.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518.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9,518.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万元、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0.2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846.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02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18.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838.09万元,下39.5%,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06万元,占0.6%;卫生健康(类)支出91.07万元,占0.2%;城乡社区(类)支出3,680.26万元,占9.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4,846.86万元,占88.2%;住房保障(类)支出574.02万元,占1.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70万元,主要用于东阳市促进建筑业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0.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5.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7.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0.90万元,主要用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395.05万元,主要用于市城乡建设处及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地产处)人员支出、日常公务支出、编外长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律师顾问费、施工图审查费、扬尘治理工作经费、职称评审专项经费、十四五规划编制费、风貌区和未来社区考核经费、东阳市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东阳市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信息化运维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商品房网签数据对接费用)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8.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体检费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495.81万元,主要用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人员支出、日常公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工匠培训及考试专项支出。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204.06万元,主要用于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支出、日常公务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34,642.8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市建设项目前期服务中心人员支出、日常公务支出及其他建筑业方面(建筑企业奖励资金、建筑业联盟例会及建筑业大会工作经费、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160万元,主要用于公租房物业管理费及维修(护)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9.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房地产处)管理的直管公房的维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54.72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费及商品房合同印刷费支出。

(六)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8.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6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069.24万元,

下降100%,主要是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9万元,增长20.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30.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我部门(单位)考察调研、工作交流、考核验收等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50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基本为2010年前购置,车况差,公车维修频繁,车辆维修费预算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东阳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15万元,下降4.5%,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减少公务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389.93万元,一级项目8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指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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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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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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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局办公室、各下属单位

          编辑:吴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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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审:邢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