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贯彻落实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精神,负责组织本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5、负责公平竞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措施实施,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东阳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研究分析区域产(商)品质量状况。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本市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依法查处商标专利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依法承担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检查,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检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工作。
18、承担木雕红木家居竹编产业统筹协调、红木家具市场规范管理等职责。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东阳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东阳市家具研究院预算。
二、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5268.24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5268.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2.94万元,下降16.3%,主要是减少防疫补助等开支。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68.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5268.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2.94万元,下降16.3%,主要是减少防疫补助等开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6.8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87.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04.26万元,占32.8%;日常公用支出836.49万元,占5.5%;项目支出9427.50万元,占6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68.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268.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6.7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8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54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68.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92.94万元,下降16.3%,主要是减少防疫补助等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16.78万元,占45.9%;科学技术(类)支出7087.00万元,占4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8.80万元,占3.5%;卫生健康(类)支出164.12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461.54万元,占3.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540.09万元,主要用于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经费、编外人员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6.0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化创建、被装购置费、物业管理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公示信息后续监管经费、注册登记经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96.00万元,主要用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经费、基层办案能力提升、消保委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63.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计量认证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53.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抽检经费、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5.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4.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质量与标准监督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430.00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经费、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费用、食药安全工作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36.1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833.5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开办首套公章政府买单、食堂工作人员经费、高层次人才项目奖励资助经费等。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7087.0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经费、工业经济发展专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9.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9.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保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保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1.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六)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40.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0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3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38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减少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无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26万元,下降9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76万元,下降77.6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5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6.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东阳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6.83万元,下降5.93%,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8.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27.50万元,一级项目8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25.科学技术支持(类)其它科学技术支持(款)其它科学技术支持(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木雕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