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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金环东解查(扣)〔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3-20 09:37 来源: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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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罗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G,法定代表人:*罗柱,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村,实际经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村。

我局于2023年3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非法收集处置的8.56吨压块废矿物油铁桶、废油墨油漆铁桶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金环东查(扣)〔2023〕1号〉,因你单位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犯罪,我局已于2023年3月16日将本案移送东阳市公安局处理,且东阳市公安局已于2023年3月16日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措施,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