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3-03-30 10:45 来源: 东阳市公安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市亡人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事故占比40%,伤人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事故占比46.7%。今年一季度以来,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尤其突出,其中非标电动车事故占比约6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规范通行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应及时淘汰置换。请广大市民及早到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淘汰置换或到报废回收公司淘汰报废。

2、做好电动自行车上牌。已购买或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如果符合新国标且列入经信部门产品公告的,请及时到车管所及社会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手续。

3、加大违规销售查处。交警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销售环节进行管控,及时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和违法违规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4、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排雷”专项整治,常态严查电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告之日起,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5、加大科技追处力度。交警大队将依托智慧平台等科技手段,筛选出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人员:对党员干部将通报至所在党支部,开展重点帮教;对老年人,由市道专委下发至各乡镇街道,落实人员上门开展精准教育;对多次违法人员,由交警中队上门进行重点查处、教育。

特此通告。

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