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411D/2023-1646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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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画水镇 | 公开日期: | 2023-03-06 15:13 |
文号: | 画政〔2023〕11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画水镇机关“星级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组、镇属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聚焦全镇机关干部工作成效,大力营造“比学争先”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激发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镇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星级干部”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包括全体镇干部(班子成员除外)、四个平台干部和下沉干部,编外聘用人员也可参评。
二、评选类别
每季度开展“星级干部”评选,不设定具体名额。
三、评选方法
1.镇干部自评。根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每月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简要记实小结,小结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时上报分管领导。
2.分管领导初评。每季度对自己分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评定结果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推荐为“五星干部”的需要具体写出事迹及评语,评定为“一星干部”的需要写出主要问题。党建办汇总后报镇主要领导审阅。
3.班子会议审评。由分管领导在班子会议上介绍“五星干部”参评人选工作实绩、推荐理由,由组织委员通报“一星干部”参评人选的主要问题,班子成员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和介绍情况进行审定。
4.直接定级。违反工作纪律底线情形的(见附件1),直接评定为当季度“一星干部”;连续两次被评为“二星干部”的,第二次直接定级为“一星干部”。
四、结果运用
“五星干部”和“一星干部”评选结果在五楼会议室挂牌通报。获评“五星干部”的,在个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被评为“一星干部”的,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谈心谈话,视情扣发个人考核奖1000-2000元/次;累计二次及以上评为“一星干部”的,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是中层干部的予以调整岗位。
五、加强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应定国任组长,张凯、陈煌、吴昊、骆俊整副组长,杜培根、赵春、杜瑶瑶、杨相桢、卢伟、马健、任大新、郭锦云、卢宏、朱晓飞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吴昊任办公室主任。
本意见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附件:1.工作纪律底线情形
2.镇机关干部月度工作自评表
3.分管领导初评表
中共东阳市画水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工作纪律底线情形
1、线办重点工作在全市镇乡街道通报排名中连续2次位于最后3名的。
2、工作中因同一问题,连续2次被上级部门指名道姓通报批评的。
3、所联系村发生赴省、赴京等越级访、集体访,无预警信息导致信访事项被登记的。
4、所联系村、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经倒查属于履职不到位的。
5、所联系村发生2名及以上党员违法被通报,经倒查属于履职不到位的。
6、个人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实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7、所联系村有新增国土规划规章未及时处置,导致对党委、政府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如引发越级访、媒体曝光、被上级挂牌督办、领导批示督办等)。
8、个人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东阳市级以上部门督查通报的。
9、村级矛盾纠纷未及时调解,导致民转刑的。
10、其他经镇党委认定,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底线情形的。
附件2:
镇机关干部月度工作自评表
姓名 | 工作计划 | 工作总结 | 自评等次 |
附件3:
分管领导初评表
分管领导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干部 姓名 | 部门 单位 | 初评等次(星级) | “五星干部”“一星干部”评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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