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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 湖溪周记【4.8-4.14】

发布日期: 2023-04-19 14:16 来源: 东阳市湖溪镇人民政府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上级指导

4月13日上午,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黄胜可带队到湖溪镇调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情况,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湖溪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童康参加调研。

4月13日下午,东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童康到湖溪镇走访调研润泽磁业、东塑公司、富凯美工贸等企业,镇主要领导陪同。

4月10日,市总工会副主席吴亚萍带队到湖溪镇金陵机模、昱兴工具等企业指导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镇组织委员孙巧霞陪同。

 

周一夜学

4月10日,湖溪镇组织周一夜学。镇党委副书记陈勋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3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镇长徐翔宇部署安全生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等一周重点工作。党委书记唐有新总结回顾一季度工作,强调部署二季度重点攻坚内容。会后,全体镇干部集中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

 

重点工作推进

经济发展

4月13日,镇长徐翔宇带队赴杭招商引资,考察浙江亿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国通建筑、鸿泉物联等企业。

国土城建

4月14日,副镇长楼炎强组织召开湖溪镇宅基地审批工作部署及建筑工匠培训会。

安全保障

4月14日,交警湖溪执勤点组织开展非标电动车整治行动,对上路的非标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首违提醒,发放告知书。同时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充分认识非标电动车的危害性,形成严管态势。

社会事务

4月11日,副镇长金佳丽带队入村走访,了解适老化改造对象排摸情况。

 

其他工作

本周二,各村召开两委会议,商讨村内各项事宜,周三开展信访接待活动。

本周,湖溪镇卫生院联村医生到各村进行医疗卫生知识宣讲并给慢性病人测量血压、血糖。

 

温馨提醒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4月起,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标电动车整治行动。整治期间交警采取人性化管理方式,对首次查处到的非标电动车进行“首违提醒”、发放《责任改正消除违法告知书》等方法,提醒电动车驾驶人抓紧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车。

提醒后继续驾驶非标电动车上路,严格依规处置。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七条之规定:2023年1月1日后,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该非标电动自行车。请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尽早淘汰非标电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务必戴好安全头盔,更不可以驾驶无牌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