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语言艺术展示经典文字的魅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小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文化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暨“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东阳分赛点比赛)。
一、主办单位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共青团东阳市委员会
东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东阳市图书馆
三、活动宗旨
通过课文朗读,促进学生对汉语言文字的深度理解,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热爱母语、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怀。
四、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对象:全市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比赛共设5个组别: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
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
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
初中组
高中组
五、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参赛选手自行录制参赛视频(详细要求见文末附件),上传至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线上参赛通道。扫以下二维码可进入平台按要求上传。
参赛通道二维码
于5月19日前扫码报名并上传作品。主办单位将从中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进入复赛。
(二)复赛
复赛时间5月27日,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复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表演,评选出三分之一作品进入决赛。复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决赛
决赛时间6月3日,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决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表演,评选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将选拔出50件优秀作品代表东阳市参加金华市及浙江省比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赛制要求
1.免费参赛,按照初赛阶段的在读年级选择对应的组别,不得跨年级报名。
2.作品内容: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3.作品形式:个人朗诵作品,可通过适当的辅助手段展现课文内容。
4.每位学生根据初赛赛制,参加线上比赛,且只能报名一个作品参加初赛。
七、评分标准
(一)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二)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三)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四)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各校要精心组织,动员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
(二)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出镜录制,如发现出镜者与参赛者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参赛资格。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
联系人:吴爽 联系电话:13738925661 725661
附件
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
初赛作品视频制作要求
一、作品内容
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二、视频制作要求
(一)作品形式:单人朗诵作品,可适度增加其他辅助形式(如配乐等);
(二)作品时长:2分钟以内(较长的文本可以节选);
(三)录制要求:
1.横屏录制,参赛者须半身景别出镜,站立完成,背景须单色调,建议白色或蓝色;
2.在表演现场进行实况录制,朗读、配乐和图像必须同步录制,如发现后期配音制作的,取消参赛资格;
3.声画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四)视频开头需自报作品名称,但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等与身份相关的信息;
(五)录制格式:mp4、mov、3gp、avi、wav、ogg、flv格式均可,大小不超过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