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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开始啦!

发布日期: 2023-05-11 10:30 来源: 市图书馆 字号: [ ]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语言艺术展示经典文字的魅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小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文化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东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暨“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东阳分赛点比赛)。

一、主办单位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共青团东阳市委员会   

东阳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东阳市图书馆

三、活动宗旨

通过课文朗读,促进学生对汉语言文字的深度理解,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热爱母语、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怀。

四、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对象:全市在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比赛共设5个组别:小学低年级组(一、二年级)

小学中年级组(三、四年级)

小学高年级组(五、六年级)

初中组

高中组

五、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参赛选手自行录制参赛视频(详细要求见文末附件),上传至第三届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线上参赛通道。扫以下二维码可进入平台按要求上传。

参赛通道二维码

 

5月19日前扫码报名并上传作品。主办单位将从中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进入复赛。

(二)复赛

复赛时间5月27日,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复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表演,评选出三分之一作品进入决赛。复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决赛

决赛时间63日,采取现场比赛形式。入围决赛的选手将进行现场表演,评选出各组别一、二、三等奖若干,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将选拔出50件优秀作品代表东阳市参加金华市及浙江省比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赛制要求

1.免费参赛,按照初赛阶段的在读年级选择对应的组别,不得跨年级报名。

2.作品内容: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3.作品形式:个人朗诵作品,可通过适当的辅助手段展现课文内容。

4.每位学生根据初赛赛制,参加线上比赛,且只能报名一个作品参加初赛。

七、评分标准

(一)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二)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三)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四)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各校要精心组织,动员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

(二)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出镜录制,如发现出镜者与参赛者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参赛资格。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

联系人:吴爽   联系电话:13738925661  725661


附件

东阳市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

初赛作品视频制作要求

一、作品内容

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二、视频制作要求

(一)作品形式:单人朗诵作品,可适度增加其他辅助形式(如配乐等);

(二)作品时长:2分钟以内(较长的文本可以节选);

(三)录制要求:

1.横屏录制,参赛者须半身景别出镜,站立完成,背景须单色调,建议白色或蓝色;

2.在表演现场进行实况录制,朗读、配乐和图像必须同步录制,如发现后期配音制作的,取消参赛资格;

3.声画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四)视频开头需自报作品名称,但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学校等与身份相关的信息;

(五)录制格式:mp4、mov、3gp、avi、wav、ogg、flv格式均可,大小不超过5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