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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10:56 来源:东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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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省属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帮助广大初中、高中毕业生提前了解下一学段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解除他们学习成长道路上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认真学习、安心备考,请各地各校于中考、高考前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发放给每一位初中、高中毕业生;给毕业生上好一堂资助政策主题宣讲课和班会课,做好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宣传;常年开通学生资助咨询电话,做好来电接听和问询解答工作,确保资助政策应知尽知;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对象升学情况和受助情况跟踪调查,帮助其妥善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等问题,确保其顺利入学、安心学习。


附件: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3.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4.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光阴荏苒,青春如歌。转眼间,多彩的初中生活即将结束。在你备考之际,我们预祝你中考顺利。同时,我们也想通过这封信让你知道,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为你保驾护航,助你实现人生理想。

如果你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四类学生都可以享受免学费政策。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如果你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除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的学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另外,我们还要特别提醒你,在暑假期间和开学季,经常会发生假冒发放奖助学金、刷单返利、投资理财,以及假扮公检法、冒充客服等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如果收到疑似诈骗短信、电话、微信等,请你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及时与老师、家长沟通,或者及时联系警方,以免上当受骗。

如果你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请教老师、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也欢迎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或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亲爱的同学,请你读完这封信后,把它分享给你的父母和亲友,让他们也了解党和国家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的资助政策保障,让他们不再为你的上学费用而发愁,也不再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经济问题而担忧。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无论今后你身在何处,希望你始终如一,不懈不怠,奋勇向前,努力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时光不负奋斗者,岁月眷顾追梦人。高考即将来临,你肯定正在刻苦努力、认真备考。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为了让你安心冲刺,我们想告诉你:升学路上请不用担忧经济问题,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逐梦前行。

入学前,学费住宿费不用发愁。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会看到《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你符合申请条件,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贴补生活费,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此外,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滋蕙计划(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入学时,相关手续一站搞定。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开学前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组合式资助就学无忧。学校会根据你的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帮你解决学习生活费用,临时困难补助帮你应对突发情况。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你有意向服兵役或去基层就业,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如果你还想详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暑假期间,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都会集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你可向你的父母和亲友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消除对你大学生活的担忧。

同时,我们还要提醒你,开学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年轻充满朝气,青春孕育希望。愿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最后,预祝你在高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开启人生新篇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7日


附件3

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对高中学校学生设立了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中职学生,在校期间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据实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对象)免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学费

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的非戏曲表演的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

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31、88008626。


附件4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政策措施。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我省生源的学生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844、8800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