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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3K15043025N/2023-16775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6-13 14:45: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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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东阳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6-13 14:45     

一、问:行政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答:适用于市政府对有关个人、集体实施的行政奖励。

二、问:行政奖励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一)在数字化改革、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二)在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才和科创高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三)专项工作获国家、省级正向激励,争取到重大政策、资金支持,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

(四)在推动传统产业提升、支持企业发展,推动市场和制造升级,构建现代化数字经济体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五)在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文化繁荣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六)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等基层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七)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取得突出成绩的;

(八)在其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问:行政奖励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奖励由低到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

四、问:如何申报行政奖励?

答:行政奖励实行预申报制度,一般一年评选一次,申报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

对符合行政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提出奖励申报意见,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汇总后报市府办。市府办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财政局进行会审,重点对申报依据、名额等进行核实。会审通过后,由市人力社保局通知相关申报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市政府予以公布表彰。

五、问:获得行政奖励后有哪些奖励?

答:对获得集体奖励的行政事业单位,给予嘉奖10000元,记三等功20000元的一次性奖金,集体奖励的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发放给个人。对获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嘉奖1500元,记三等功3000元。对获得行政奖励的公务员,职级晋升年限可缩短半年。对获得行政奖励的事业人员,管理职员晋升年限可缩短半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可优先考虑。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徐晓

联系电话:0579-866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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