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 身份证号:5***28199601*****1:
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于2022年6月8日、7月18日在位于东阳市西街社区吴宁西路30号西边第一间的东阳市吴宁万辉美容店内为顾客开展了粉刺挤压的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查实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违法所得由东阳市吴宁万辉美容店收取并在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案没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2022年11月7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卫医罚〔2022〕29号),并于2022年11月7日公告送达,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因本局无法联系到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文号:东卫医催〔2022〕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加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合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整)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9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东阳市人民路72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四楼法制科进行陈述和申辩。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