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3070886217327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3/7/8 15:54:09 | 答复时间 | 2023-07-11 10:02:39 |
来电内容 | 2022年1月20日,市民朱××在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花园驾校报名考驾照,交了5666元,教练是林××。市民表示该教练教学态度差,并且不及时给自己安排课程,要求退回科目三、科目四的教学费。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2023年7月11日9:40电话联系您,您表示花园驾校负责人已经帮忙解决,安排了其他教练,并对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