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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东阳市湖溪平平养生馆)

发布日期:2023-07-25 17:00 来源: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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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湖溪平平养生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783MA8******5,经营者:杨小平,身份证号:5***28198510*****3:

你养生馆自2022年6月5日起到2022年9月2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你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使用玻璃碎片刺破顾客皮肤后开展拔罐放血治疗,由于放血治疗活动收入未单独收费且未记账,违法所得无法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12月8日依法对你养生馆作出: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2、没收玻璃碎片三块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卫医罚〔2022〕41号),但你养生馆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因你经营的东阳市湖溪平平养生馆已经关门停业,本局通过电话联系不上你,通过邮寄送达《催告书》无法确认是你本人签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文号:东卫医催〔2023〕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整)及加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整)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东阳市卫生健康局,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9号。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东阳市人民路72号东阳市卫生监督所四楼法制科进行陈述和申辩。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