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对《东阳市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期)2#地块“5·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浙安委办〔2021〕37号)的规定,东阳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成立了东阳市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期)2#地块“5·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事故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看了台账资料,向相关单位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要求,经调取相关材料并逐一核对,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4日给予温州兴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2年10月14日给予温州兴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驻项目部项目经理金军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均已执行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温州兴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刻汲取“5·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已按要求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履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已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
2.东阳市住建局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对我市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在建项目199个,下发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199份,其中停工整改单10份,查处隐患1286条。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落实到位,有关单位及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东阳市上卢农房集聚区建设项目(二期)
2#地块“5·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