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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2022年度人才津贴申报时间及材料?

发布日期: 2023-08-02 15:26 来源: 12345(8890)话务平台 字号: [ ] 浏览次数:
事务编号JH30DH2023080286154664

来电内容

东阳2022年度人才津贴申报时间及材料?

来电时间2023/8/2 15:22:22
答复内容

申报时间:8月1日-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1.2018年6月25日以前引进的人才申请安家津贴及按市委〔2012〕36号文件的规定申请生活津贴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①《东阳市人才津贴发放申请表(一)》(一式两份、附件1); ②人才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人才荣誉证书(文件)、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与东阳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非首次申报人员如果就业情况等无变动,则只需提供《东阳市人才津贴发放申请表(一)》、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若有情况变动,则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2.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和新自主培育的人才、符合东委发〔2018〕28号及细则规定的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引进的人才申请生活津贴的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①《东阳市人才津贴发放申请表(二)》(一式两份、附件2); ②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证明材料; ③人才社会保障卡、职称技能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人才户籍地为浙江东阳或曾为浙江东阳、中考或高考生源地为浙江东阳的证明材料; 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⑦津贴申请阶段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⑧其它相关材料。 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新全职引进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和东阳籍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以及享受人才津贴层次有晋升的人才,在《东阳市人才津贴发放申请表(二)》“备注”一栏中备注相关信息。上述材料按要求据实提供,复印件须标注“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0579-86633480。

答复时间2023/8/2 15: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