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南马镇颜真养生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L,经营者:颜复前,身份证号:4***22197010*****4
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书在2023年3月和4月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违法所得无法认定。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法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整)。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卫医罚告〔2023〕12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到本机关领取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理由及依据等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三日内到东阳市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进行陈述和申辩。且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联系电话:0579-86091955;地址:东阳市人民路72号;邮政编码:322100)
特此公告!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