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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办《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现场核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金华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镇乡街道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农村危房分类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危房整治示范
各镇乡街道要依据《金华市危旧房安全管控指引(试行)》(附件2)和危房整治示范案例,结合本地实际,从规范危房拆除、硬隔离管控、安全通道搭设等方面做出示范,于8月29日前报送危房整治示范创建村名单(附件1),每个镇乡街道至少报送一个,9月10日前完成危房整治示范村创建工作,9月11日后组织开展危房整治示范村考核评比活动,获得危房整治示范村的镇乡街道将在年底考核中酌情给予加分。
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国家建设部对我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方现场核实情况反馈问题类型和市级暗访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核实隐患判定错误、整治措施不严不实、鉴定走过场、房屋漏排等问题,要举一反三、逐条梳理,全面复核完善系统错误信息。同时主动对接镇乡街道基层智治平台专管员,及时指导村级网格员完成农村房屋常态化巡查任务,对发现问题要建立清单化存档备案、技术复核和安全隐患整改闭环解决方案。
三、推进专项整治圆满收官
各镇乡街道要按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危房分类整治。要详细梳理整治中和未整治的隐患房屋清单,严格时间节点和质量安全,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危房的整治任务,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加强系统销号审核管理,未采取工程措施整治的C、D级危房,不得在系统内进行销号;对仅采取管理管控措施即销号的房屋,要通过新增动态隐患解除房屋销号状态,坚决杜绝已销号房屋仍存在隐患的情况,此项工作要求9月底前完成。要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闭环于农房“浙建事”系统,加快“建房审批”、“危房鉴定”、“危改治理”信息等录入工作。
四、巩固危房整治成效。
各镇乡街道要利用当前刚形成的房屋安全网格巡查任务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危房管理常识培训、定期对网格员巡查录入数据抽查质检,对发现问题落实闭环处置机制。对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系统梳理,共性问题做好统一业务培训,提升巡查工作成效。同时结合房屋常态化网格巡查结果,做好技术体检工作,将重点房屋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专业化定期体检,形成“网格员常态化巡查+技术员专业化巡查”共巡共管模式,确保网格巡查取得实效。
联系人:杜凌
附件:1.农村危房整治示范村创建名单
2.金华市危旧房安全管控指引(试行)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农村危房整治示范村创建名单
序号 | 镇乡街道 | 创建村名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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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备注:1.每个镇乡街道至少上报一个村;2.于8月29日前完成上报。 |
附件2:
供稿:治危办
编辑:杜凌
一审:蔡尧仙
二审:蒋瑜
终审: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