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783725899594P/2023-18756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3-09-13 16:45
文号: 东民〔2023〕3号 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浏览次数: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13 16:45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中关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50%确定”的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8755元的实际,现将2023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调整为2032元/月。调整后的标准从20233月1日起执行。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财政局

2023214


分享本文:
  • 政策解读 《东阳市民政局 东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的通知》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