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3082586294084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3/8/25 9:32:54 | 答复时间 | 2023-09-08 18:02:47 |
来电内容 | 8月24日中午11点半左右,市民与朋友一共6人到东阳市江北街道××烤吧吃午餐,结果当天晚上6人都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状况,其中三人到医院进行了检查,三人买药。市民表示当天一行人只在这家店一起吃过东西,怀疑是该店食品存在卫生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进行赔偿。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接到投诉举报材料后,立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亮照经营,员工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抽查了几种食品原料,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凭证、供货商资料。 你提出的留样检测问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当事人作为一家消费者自主烧烤的烤肉店,没有义务也做不到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故无法对你当时吃的食物进行检测。 关于投诉,经我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多次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补偿您和一起就餐的4位朋友1160元。对处理结果已短信告知您,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