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的通知》,经过自主申报、初步审查,拟评定232户个体工商户为东阳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现将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评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截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0579-86633395 传真:0579-86633395
通信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