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一)部门职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机构设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 · · · · · · · · · · (1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 · · (1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15)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16)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17)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18)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1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 · · · · · · · · (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2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2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2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 · · · · · (2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3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四、名词解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五、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住房制度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除外)。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5.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市镇乡街道住房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全市村镇建设补助资金的安排分配。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类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施工安全和质量等日常监管。指导各镇乡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开展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古村落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拟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性、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建设和防灾抗灾指导;指导监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监督依法取得施工许可在建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对住建系统标前招标文件的审核、标中开评标现场的监督、标后投诉处理等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东阳市城乡建设处、东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前期服务中心、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东阳市房地产处、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东阳市房地产处)、东阳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决算。
纳入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东阳市城乡建设处。
3.东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前期服务中心。
4.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5.东阳市房地产处。
6.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东阳市房地产处)。
7.东阳市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0,007.37万元,支出总计70,007.3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63,638.25万元,增长999.17%。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等工业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425.6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9,42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35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069.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4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36万元,占4.34%;项目支出66,409.25万元,占95.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425.61万元,支出总计69,425.61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63,638.25万元,增长1099.61%。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等工业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较上年度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48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4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5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9,569.01万元,增长1,029.3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等工业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融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5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11万元,占0.1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0.0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3万元,占0.4%;卫生健康(类)支出79.46万元,占0.1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8,426.75万元,占12.8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7,646.63万元,占72.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1,929.3万元,占2.95%;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430.82万元,占9.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0.77%;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84.45万元,支出决算为65,35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公共安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编外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划拨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按规定据实安排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10万元,支出决算为8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按规定据实安排人员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划拨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家属困难补助经费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按规定据实安排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4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按规定据实安排人员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1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按规定据实安排人员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99.01万元,支出决算为59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基本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9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部门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大楼,年中追加了办公大楼房租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454.90万元,支出决算为45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规定据实支出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5,19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里下达美丽城镇建设资金、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规定据实支出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115.53万元,支出决算为47,48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建筑业奖励资金。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建筑业奖励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0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118.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略有结余,未使用完毕的经费财政当年已收回。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59.7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按规定据实支出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房维修改造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白蚁防治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0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6%。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9.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建筑业奖励资金,上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069.24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建筑业奖励资金。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建筑业奖励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8.1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占94.88%,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9.75万元,下降62.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占5.12%,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三个临时机构的工作经费放在住建局本级支出,导致接待费支出略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和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2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和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24%。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房地产处、城乡建设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6.85%。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累计14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我部门考察调研、工作交流、会议培训、考核验收等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来访客人批次人次减少,二是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累计14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部门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大楼,追加了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比2021年度增加9.97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部门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大楼,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6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6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局属事业单位房地产处、城乡建设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车改后保留的公务出行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32个,共涉及资金62,34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建筑业奖励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4,069.2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评价情况来看,部门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预算资金执行有效,资金支出及会计核算程序规范,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良好,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年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工匠培训及考试专项项目、信息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工匠培训及考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34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委托广厦大学开展了建筑“三类”人员培训及考试,共计开展培训4期,3613人次,为建筑企业培育了大量建筑人才,提升了建筑企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保障了建筑施工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经费短缺问题未能按照文件标准足额支付培训学校的考试费用;二是受疫情和报名政策的影响,培训人次较原计划有所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保障工匠培训考试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学院的监督考核,及时关注培训开展情况,保证培训场次及人数,确保培训成效。
信息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49.94万元,完成预算的92.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平台升级;二是完成对基本系统的维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准确,资金执行率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对建筑业发展奖励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完成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兑付7.70亿元,提升了我市建筑业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建筑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政策实施效益尚有欠缺、建筑业招商政策优势逐渐消失。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重视建筑业招商工作,延续并优化建筑业招商政策,加强评估调研,注重政策落地效益,助推奖补资金持续发挥效力。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部门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32.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指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出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4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自评 结论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律师顾问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工匠培训及考试专项 | 良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扬尘治理工作经费 | 中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建筑业联盟例会及建筑业大会工作经费 | 中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促进提升办工作经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资金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美丽城镇建设资金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建筑业奖励资金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职称评审专项经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美镇办工作经费 | 良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城市建设管理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治危办工作经费 | 良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图审费 | 良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矛调中心物业纠纷调委会工作经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家属困难补助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建筑业服务中心大楼房租费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经费 | 良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 优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 中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优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编外人员劳务费 | 优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中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白蚁防治专项经费 | 良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房屋维修经费 | 良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商品房合同印刷费 | 中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信息维护经费 | 优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费用(一至三期廉租房) | 优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物业管理经费 | 优 |
东阳市房地产处 | 公共租赁住房(二至三期廉租住房)物业费 | 优 |
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 专用设备购置 | 中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度单位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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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东阳市房地产处)2022年度单位决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