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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09:18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务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东阳市财政局在东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73条,其中机构信息28条(包括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5条,内设机构(科室)18条,下属单位4条),市政府办公室重点领域公开专栏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5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条(包括其他文件1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动态17条,财政信息17条(包括部门预决算2条,本级预决算4条,财政收支11条),公告公示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决策部署落实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条(包括意见征集与反馈2条),执法信息1条(包括自由裁量1条)。

2023年度,我局做好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市级政府预算已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并于批准后20日内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各预算部门均按时通过东阳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其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涵盖了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市级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3年度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均已按时限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务信息范围。政务信息的发布,需要进行领导审批,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以市财政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我局利用多种平台做好公开工作。我局不设置独立政府网站,将公开相关内容整合至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内容,实现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同时通过歌画东阳及时发布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2023年共发布融合号信息18条;通过浙江政务统一平台及时进行答复咨询、投诉,2023年共答复各类咨询2件;通过政采云平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咨询、投诉、答复和行政处罚,2023年共发布行政处理8件;通过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资格许可8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2023年度政府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对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东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进行发布。政府公开工作考核合格,社会评议情况较好。我局通过制定完善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对违反公开要求的情况追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邮编:322100;电话:0579-86662625;传真:0579-8666266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东阳市财政局                                         2023年度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审核人:卢国权                                     填表人:方莎莎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东阳市财政局                                         2023年度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审核人:卢国权                                   填表人:方莎莎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东阳市财政局                                         2023年度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审核人:卢国权                                      填表人:方莎莎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截至2023年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合规审查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鼓励改进不足,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更新信息;二是丰富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图解形式,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增强解读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流程,增加合规性审查环节,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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