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0:41

信息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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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紧扣局重点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锚定“用最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奋斗目标,全力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建设协力共进。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强化各项职能职责。一是注重提高案卷质量。1个执法案卷获评“浙江省 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优秀案卷”,3个执法案卷获评“金华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执法优秀案卷”,2个执法案卷获评“东阳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优秀案卷”。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共133件,罚没金额497.5038元;行政强制5件。二是注重加强法制审核。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变更或撤销案件,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联审等被通报纠错的情况。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已开展60余个行政合同审核,已完成1600余家企业和1200余人环保处罚情况核查。三是注重规范自由裁量权。迭代升级自由裁量教科书2.0版,撰写典型案例6个。四是注重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施青少年“学法筑基”行动,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成功入选第二批“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名单,系全市唯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赋能”行动,组织局干部职工到东阳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举办环保法律专题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开展专题述法活动。

(二)普法宣传推陈出新。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好“五个一”普法组合拳。一是壮大普法师资力量。成立由局长担任团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团长、局法律顾问和各科室(单位)、中队负责人等组成的“东阳市生态环保法治宣讲团”,成立由法制科女科员、执法队女队员组成的“巾帼法治宣讲团”,成立由环保志愿者、东报小记者组成的“普法志愿者宣讲团”。二是设立金华地区首个“环保法律服务日”。通过“集中培训+送法入企”、“线上+线下”等方式,在每月“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中,就企业诉求和疑惑进行帮扶指导。自3月7日开展首个“环保法律服务日”以来,共开展集中培训4次、送法入企8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册、海报100余张,服务企业120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法律问题235个。三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播出四期《法治环保》电视栏目,制作《企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生态环境普法。四是推出个性化精准普法。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精准契合企业最迫切、最现实的环保法律需求,定制“普法需求清单”,推出“菜单式”、“订单式”普法。请企业来,为企解忧。组织“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企业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培训,进一步夯实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联合东阳市人民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环保法律培训,为近三年以来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规上企业负责人打下了一针“法治强心剂”。送法上门,现场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各执法中队共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1000余册;到花园集团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授课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1000余人打下了“法治强心剂”。五是组织法律法规答题。组织200余家企业参加《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线上答题、“护航亚运 法治同行”法律知识答题等活动,以赛促学,引导企业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党建+业务”双向融合。成功创建东阳市巾帼文明岗,联合市司法局、市妇联等部门在“3.8”妇女节、“12.4”宪法日开展“巾帼文明岗—我为妇女办实事”环保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争创东阳市示范型清廉科室,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突出统筹谋划。组织制定《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普法责任清单》,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二是突出履职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突出学习提升。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加强学法,领导干部均参加了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将出庭应诉作为学习业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局干部职工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的倾向。

(二)法治力量有待加强。目前生态环境执法压力较大,职责与配备的执法力量不匹配,由于受严控机构人员编制等原因,目前我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且因为经费有限,执法装备不足,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同时,在按要求配足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的基础上,还需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同时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等支撑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强化。

(三)应复应诉有待加强。随着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法律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近年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处理难度增大,应复应诉培训仍需加强,应复应诉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将全面贯彻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局 “365”工作总抓手,以“三个强化”全力破瓶颈、补短板、挖潜力、强优势,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在勇当先行者谱写生态环境新篇章中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一)强化依法行政,严把 “三关”。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各项指标任务,保持复议诉讼“零撤销”“零败诉”,力争考核排名持续前列。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严把法制审核关,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法制审核及企业和个人联审工作;严把监督整改关,做好处罚案件罚款催缴和督促整改工作。 

(二)强化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开展“四大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单位)人员、村(社区)人员、社会公众等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一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做好我局 “东阳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培育工作,每季度开展系统培训,以制度化推进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定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组织一次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二是开展企业(单位)人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我局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迭代升级“五个一”普法行动,与东阳市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三是开展青少年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结合 “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 “6.30”浙江生态日、“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日宣传主题,做好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工作,组织东报小记者到横店圆明新园皇家实景动物王国开展研学活动。四是开展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联合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协同东阳市爱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结合“巾帼文明岗—我为妇女办实事”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实现环保普法宣传从“独唱”变“合唱”,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助企纾困,推行“四大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行企业法律服务日机制,“严管+厚爱”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最大支持、最强保障,把法律真正普到企业“心坎上”。进一步推行正面清单管理机制,支持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进行各类形式的现场检查。进一步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进一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对适用25种不予处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一律免于处罚,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营造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