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4011986065533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4-01-19 14:30:13 | 答复时间 | 2024-01-23 08:59:54 |
来电内容 | 1月19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到东阳市巍山镇××××店检查时发现垃圾未分类需要罚款。市民表示该垃圾是店里客人扔的,自己并没有发现,没有口头警告就罚款不合理,要求取消罚款。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巍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已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希望今后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共建文明城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