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09:04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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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金华市财政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东阳市财政局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和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持续推动学习热潮。结合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中的法治思想,组织开展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

(二)不断增强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目录化管理,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规范机关合同管理,规范财政合同订立流程,对需订立合同出具法务审查意见,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并依法履约,2023年共审查行政机关合同32份。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财政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改革,修订东阳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对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依照上级要求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今年共清理相关文件19份,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情况。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功能,不断提升事项办理便捷度和满意度。截至2023年底,全局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41项,办结率100%。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领导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采取集体审议决定。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依照上级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梳理规范性文件9件。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确保行政处罚结果100%按时公开。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强化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照上级要求,修订《东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并进行公开,确保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全覆盖,2023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0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53户次,掌上执法检查应用率达到100%。扩面双随机跨部门检查范围,对4项双随机监管事项中的3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完成联合检查任务6个,联合检查42户次,跨部门联合监管率达75%。聚焦财政领域划转行政处罚事项,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检查,移交案件线索2件。对纪委移送的涉及政府采购案件线索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全过程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处罚系统中进行,罚没金额986855.65元。

(六)切实防范履职风险。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义务,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依法合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力争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修订《东阳市财政局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及市司法局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会计科线上办理行政许可27个,均符合法定程序。

(七)加强财政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并落实2023年度普法责任个性清单。开展民法典、宪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日、修订后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内法规。通过周一夜学,全员培训、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在执法中加强普法,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单位和企业,在检查同时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检查质效。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学习,推动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局党组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思想,将宪法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规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开展常态化集体学习,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

(二)统揽全局,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分解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支持各职能部门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指导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对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布置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均落实到位。

(三)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财政工作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组织新任领导干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因我局近年来公务员超编,新录用人员多为事业编无法参与执法,致使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且呈现大龄化趋势,部分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增强,年轻法律专业人才发掘、培养力度还需加大。

(二)普法针对性还需加强。主要通过周一夜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普法,缺乏针对性,未对有需要的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普法。以案释法开展频次较少,针对执法对象未及时梳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找准财政的“位”和“责”,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制定政策文件,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重点围绕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开展财会监督,提升党政机关财会监督意识。

(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财政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财政政策公平性审查及合法性审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五)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共同富裕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财政普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提升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