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21 16:26 来源: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 浏览次数: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除音体美、学前教育、心理健康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报考音体美专业岗位,专业要求如下:报考体育学科要求体育学类、学科教育(体育)专业毕业;报考美术学科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教育、戏剧与影视学类、学科教育(美术)专业毕业;报考音乐学科要求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教育、学科教育(音乐)专业毕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心理健康岗位,要求为心理学类、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

5.户籍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其他户籍不限。

(二)具体岗位条件

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5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

①第一类: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第二类:省内其他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b.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等荣誉;c.高考成绩在特控线及以上且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此条限浙江高考生源);

(4)高考成绩在特控线(体艺类为一段线)及以上且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在院(系)前20%的202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浙江高考生源)。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zp.dyedu.net) ,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11月1日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东阳市外国语小学江北校区(东阳市江北三小,江北街道湖莲东街299号)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荣誉证书、成绩证明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组织: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8点,地点:东阳市外国语小学江北校区(东阳市江北三小,江北街道湖莲东街299号)。     

2.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总分100分)。

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以及学前教育岗位以技能测试替代笔试(技能测试说明详见附件3),其他岗位需参加笔试。

笔试(技能测试)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

3.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4-9人的按1:3,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择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5入围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六)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和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5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附件:

1.招聘岗位.doc.doc

2.报名表.docx

3.技能测试说明.docx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一审:程洁茹

二审:李芳枝

三审: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