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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秘书科

发布日期: 2024-12-25 15:04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安委办秘书科 机构负责人: 李俊俊
联系方式: 0579-86659356 机构地址: 市行政大院东楼316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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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六大专委会办公室、镇乡街道和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城市安全发展、平安综治等工作;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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