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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宣教科(防灾减灾科)

发布日期: 2024-12-25 15:06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法规宣教科(防灾减灾科) 机构负责人: 刘黎艳
联系方式: 0579-86655622 机构地址: 市行政大院316室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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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宣传教育基地(场所)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行政执法性决定等的合法性审核和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市防震和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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