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法规宣教科(防灾减灾科) | 机构负责人: | 刘黎艳 |
联系方式: | 0579-86655622 | 机构地址: | 市行政大院316室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 | ||
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宣传教育基地(场所)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行政执法性决定等的合法性审核和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市防震和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