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拟订全市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5、拟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6、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承担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慈善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10、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6个下属单位预算:东阳市社会福利院(东阳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东阳市区划地名和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东阳市救助站、东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东阳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东阳市养老指导中心。
二、2024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8283.87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28283.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23.91万元,下降10.5%,主要是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8.37万元,占88.8%;政府性基金收入3165.5万元,占1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关于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28283.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23.91万元,下降10.5%,主要是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0.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2.6万元、农林水支出281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16万元、其他支出13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29.11万元,占4.7%;日常公用支出174.53万元,占0.6%;项目支出26780.23万元,占9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83.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8.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65.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00.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2.6万元、农林水支出2813.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16万元、其他支出1390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18.3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31.31万元,下降12.3%,主要是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7.7万元,占68.5%;卫生健康支出2700.38万元,占10.7%;城乡社区支出4062.6万元,占16.2%;农林水支出1037.53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120.16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86.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地名地址数据归集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39.58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民政事业、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505万元,主要用于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748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补助,养老服务补贴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885万元,主要用于公墓整治及生态化管理支出,殡葬类单位的运行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941.07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423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70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5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347.49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18.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五保对象供养和护理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806.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和护理补贴。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134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民政代管人员遗属,麻风病人生活补助及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656.9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高龄津贴、老年优待证工本费支出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4062.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667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370.53万元。主要用于移民项目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0.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
公用经费17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16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6.9万元,增加6.9%,主要是增加了其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1775.5万元,占56.1%;其他支出(类)1390万元,占43.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1075.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675万元,主要用于水库项目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项目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39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说明
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6.4%,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民政事务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6.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来东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切接待都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审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和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民政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区划地名和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04万元, 比上年预算减少5.51万元,减少8.3%,主要是减少了福利费、工会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8.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780.2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用于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地名地址数据归集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民政事业、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补助,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补助,养老服务补贴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用于公墓整治及生态化管理支出,殡葬类单位的运行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用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救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临时救助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城市五保对象供养和护理补贴。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和护理补贴。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精减退职人员,民政代管人员遗属,麻风病人生活补助及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用于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老年优待证工本费支出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社区建设,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补助。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用于移民项目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是指移民项目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是指移民的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是指移民项目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