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支缴率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区参保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占该地参保建设项目实际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建设项目工伤发生率是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区参保建设项目被认定的工伤人次数占该地参保建设项目月平均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的比例。
地区建设项目费率浮动档次:
(一)支缴率为零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下浮二档;
(二)支缴率大于零、小于等于50%,且工伤发生率小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含)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下浮一档;
(三)支缴率大于50%、小于等于100%,且工伤发生率小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含)的,下一年度缴费费率按基准档执行;
(四)支缴率大于100%、小于等于150%,或工伤发生率大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00%、小于150%(含)的,其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上浮一档;
(五)支缴率大于150%,或工伤发生率大于等于全省同类行业平均工伤发生率150%的,其下一年度缴费费率上浮二档。
供稿:蒋姗姗
一审:吴元霞
二审:金军芝
三审:李雅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