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下退休人员和部分原市管、行政调企业退休干部的综合协调及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查“两项待遇”的落实。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制度。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5.统筹拟订全市劳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负责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和工资薪酬制度的制订与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及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相应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管理所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相应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和管理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东阳市社会保障中心、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阳市工伤认定中心、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4年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4717.69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收入预算24717.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7万元,增长0.03%,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79.39万元,占9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3万元,占0.15%。
(三)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支出预算24717.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7万元,增长0.03%,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47.49万元,占17.18%;日常公用支出500.88万元,占2.03%;项目支出19969.32万元,占80.79%。
(四)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17.6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679.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5.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65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17.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7万元,增长0.03%,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12万元,占3.58%;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占2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5.24万元,占65.95%;卫生健康支出131.39万元,占0.53%;住房保障支出390.65万元,占1.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70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奖励、补助支出,载体建设奖励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50.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福利费、日常公用支出、车改补贴、物业管理支出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4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工作、工伤认定办案、执法办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差旅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45.1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13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政策宣传、聘请法律顾问、印刷资料、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宣传活动、办公设备购置、职工教育、执法培训、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费、联调中心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0.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65.5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工伤认定中心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1209.4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活动费、信息网络和电脑维修维护、办公用房维修维护、市管干部慰问困难补助、退干活动、办公设备购置、食堂运行经费、事业单位优秀疗养、工资系统维护、领跑者项目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维护的支出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9.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款)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3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45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相关培训政策的补贴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90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26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25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335.79万元,主要用于再就业补助,平台建设、省转移资金、遗嘱补助、军转干慰问及困难补助、离休人员补助、军转干补助、社区综合补贴、丧葬抚恤补助等费用。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8.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六)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4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4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0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38.3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3万元,增长23.55%,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38.30万元,占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38.3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九)关于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42.3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42.3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业务单位学习交流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市社会保障中心、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4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0.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5万元,增长4.17%,主要是人员增加福利费增加、其他交通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9969.3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项)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款)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考及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审。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指人才引进奖励、补助支出,载体建设奖励等。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主要用于劳动管理工作、工伤认定办案、执法办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差旅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等。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精减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网络线路租赁、12333省平台短信转发费、网络维护费等。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主要用于社保政策宣传、聘请法律顾问、印刷资料、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信息化运行维护、宣传活动、办公设备购置、职工教育、执法培训、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费、联调中心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等。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落实相关培训政策的补贴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再就业补助,平台建设、省转移资金、遗嘱补助、军转干慰问及困难补助、离休人员补助、军转干补助、社区综合补贴、丧葬抚恤补助等费用。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支出。
附件1: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3: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6: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7:东阳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8:东阳市就业管理服务处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0: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1: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12: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附件13: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14:东阳市工伤认定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docx
一审:李明
二审:吴航
三审:单贵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