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067E/2024-21118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东阳市农业农村数字信息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4-03-11 08:54 |
文号: | 东农〔2024〕4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65-2024-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加快推进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发展的意见(试行)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浙江省财政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浙财办〔2023〕8号)、《关于印发<东阳市百万家庭奔富行动示范市创建方案>的通知》(东社建〔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低收入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我市农家乐和民宿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扶持范围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农家乐和民宿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做强做优农家乐和民宿,便于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农家乐、民宿的规范管理、安全经营、业务指导等。
二、扶持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培育发展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
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为本市范围内生态资源优良、田园景观独特、民俗风情纯朴、村居民舍古朴、特色文化突出,农(林、牧、渔)业产业集聚,位于城镇及集镇建成区以外,并符合下列认定条件的行政村。
1.认定条件
(1)村内现有星级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20家及以上;
(2)能为游客提供体现“三农”特色的“品味农家菜肴、体验农耕文化、走进农家生活、欣赏乡村风情”等休闲服务项目,且村内星级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证明等相关经营证照;
(3)村容村貌整洁,村内基础设施完善;
(4)村内设立农家乐和民宿自律组织,自律组织开展并加强对星级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的服务和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品牌宣传、营销推介、业务培训等工作;
(5)村集体以及村内星级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不存在被列入执行黑名单等失信情形。
2.补助标准
被认定为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的,当年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10万元奖励,通过年度复核的,再给予补助10万元/年,连续补助2年,用于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公共旅游配套设施的提升维护和环境保洁。
(二)引导农家乐和民宿品质化、特色化发展
1.对新建民宿,给予相应补助
(1)认定条件:本意见发文之年起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位于城镇及集镇建成区以外民宿,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证明等相关经营证照,不存在被列入执行黑名单等失信情形。
(2)补助标准:对新建民宿,给予床位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大床位3000元/张,小床位2000元/张,每间房床位补助不超过4000元。大床位是指宽度不小于1.8m,长度不小于1.9m的床位;小床位是指宽度不小于1.2m且小于1.8m,长度不小于1.9m的床位;双层床以下铺床位长宽认定大小,且只算一个床位。
2.星级农家乐和等级民宿奖励
对本意见发文之年起新评定的省级白金宿、五星级农家乐(省级金宿)、四星级农家乐(省级银宿)、三星级农家乐(精品民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新认定为同等级的农家乐和民宿不重复享受相应奖励;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3.被评定为省级等级民宿满一年,且考核良好及以上的,给予不高于3万元的运营经费补助。等级民宿运营具体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参照《东阳市等级民宿运营质量评价细则》(东文广旅体〔2023〕30号)执行。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申报东阳市级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须提供《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申报表》(附件1)和《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经营户名单》(附件2)及相关证照复印件等资料。申报表经所在地镇乡(街道)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联合评定,对认定为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的,按照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占比,分别由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牵头发文公布。
2.申报新建民宿的经营户,须提供《东阳市新建民宿经营户补助申报表》(附件3)
四、其他事项
1.本意见中所涉补助事项如涉及东阳市级其他同类奖补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原则享受。
2.本意见自2024年4月14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2018年东阳市农家乐创建项目立项指南》(东农办〔2017〕20号)、《关于扶持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东文广旅体〔2020〕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申报表
2.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经营户名单
3.东阳市新建农家乐和民宿经营户补助申报表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2日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印发
附件1
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申报表
镇乡、街道 | 村庄 | (盖章)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示范村开发 情况 | 投资总额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 万元,年接待游客 人次,农家乐和民宿经营 户,行政村共 户,经营户占行政村总户数百分比 。建筑总面积为 平方米,房间总数 间,床位总数 张,餐位数 个,年销售的农副产品种类 及收入 (万元),吸纳就业人口 人。(经营户名单附后) | |||
基本情况(包括经营业绩、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发展趋势等) | ||||
主体 承诺 | 本行政村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消防、公安、国土、建设、环保、卫生、税务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经营。
签名或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所在镇乡(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文广旅体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民宿经营者的身份证等证照的复印件与本表格一同上交;
2.民宿房屋建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权属证明的复印件与本表格一同上交;
3.本表格原件一式三份,镇乡街道、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留一份。
附件2
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示范村经营户名单
示范村: (盖章)
序号 | 农家乐、民宿名称 | 面积 | 房间数 | 床位数 | 餐位数 | 吸纳就业人数 | 星级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合计 |
附件3
东阳市新建民宿经营户补助申报表
名 称 | 业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从业人员 | 人 | 联系电话 | ||||
住 房 情 况 | 位于 镇(乡、街道) 村 号,楼层 层,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造竣工时间 年 月,房间数 间。 | |||||
经 营 情 况 | 投资额为 万元,经营范围为 。其中营业客房数 间,大床位 个,小床位 个,餐桌数 桌,餐厅面积 平方米,厨房面积 平方米,其他经营项目: | |||||
床位奖励 | 大床位 个,小床位 个。申请补助 万元。 注:大床位补助3000 元/张,小床位补助2000 元/张,每间房床位补助不超过4000元。 | |||||
业主 承诺 |
本人(本单位)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消防、公安、国土、建设、环保、卫生、税务相关要求依法依规经营。
签名或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所在村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镇乡(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文广旅体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民宿经营者的身份证等证照的复印件与本表格一同上交;
2.民宿房屋建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权属证明的复印件与本表格一同上交;
3.本表格原件一式二份,镇乡(街道)、市文广旅体局各留一份。
原文下载:关于加快推进东阳市农家乐和民宿发展的意见(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