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江镇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江镇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收入支出工作;管理本辖区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人民武装、司法行政、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3. 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4.办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江镇部门预算包括:东阳江镇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东阳江镇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江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东阳江镇2024年收支总预算3824.04万元。
(二)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收入预算3824.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58.26万元,增长76.57%,主要是项目类收入预算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3.08万元,占80.1%;政府性基金收入760.97万元,占19.9%。
(三)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支出预算3824.0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58.26万元,增长76.57%,主要是项目类支出预算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3.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0.52万元、农林水支出863.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83.59万元,占46.64%;日常公用支出198.45万元,占5.19%;项目支出1842万元,占48.17%。
(四)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24.0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63.08万元、政府性基金760.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14、公共安全支出33.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0.52万元、农林水支出863.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2万元。
(五)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3.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97.3万元,增长41.43%,主要是项目类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13万元,占28.31%;公共安全支出33.17万元,占1.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7.89万元,占4.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1万元,占2.95%;卫生健康支出130.08万元,占4.25%;城乡社区支出749.56万元,占24.47%;农林水支出863.28万元,占28.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72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37.02万元,占4.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2万元,占0.3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6.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8.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0.0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综合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39万元,主要用于商贸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3.03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2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4.7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万元,主要用于专职调解员经费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4.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事务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3.0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1.1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文广播电视支出(项)3.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广播电视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4.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5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50.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5.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1.53万元,主要用于三改一拆无违建奖励、网格员经费等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52.61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山区共富等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69.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农业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15.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农业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运行(项)50.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6.9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2.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98.87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项目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自然资源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24.9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8.75万元,主要用于田长制村级巡查员补助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137.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0.9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安全宣传支出。
(六)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江镇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60.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60.97万元,主要是项目类基金预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60.97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760.97万元,主要用于共享田园支出。
(八)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东阳江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江镇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0.04%,具体如下:
1. 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0.04%。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部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上级过紧日子的要求。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由东阳市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东阳江镇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28.04万元,增长760.91%,主要是项目类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江镇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阳江镇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消防环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江镇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