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东阳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东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镇乡街道、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镇乡街道和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救援队伍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金华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镇乡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17、组织执行上级应对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东阳市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东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031.34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2031.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94万元,增长3.9%,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1.34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2031.34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94万元,增长3.9%,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1.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54.51万元,占56.8%;日常公用支出152.53万元,占7.5%;项目支出724.30万元,占35.7%,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1.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31.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1.93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1.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94万元,增长3.9%,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7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0.14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97.41万元,占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1.93万元,占88.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41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68.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在职人员的工资奖金等支出、在职在编人员的一般公用经费、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编外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9.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奖金、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42万元,主要用于危化品罚没仓库租赁、执法检查处置等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森林消防技能大比武、危化品应急事故演练、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等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1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园区安全提升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宣传经费等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建设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18万元,主要用于专业化值班值守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巨灾保险支出。
(六)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7.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4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41.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安排的就餐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标准降低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应急管理局本级及所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长2.2%,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阳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应急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24.3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外的其他自
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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