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维护社会治安,打造平安东阳
2. 打击违法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3.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
4.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处理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责任认定、调解处理,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公安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本单位内设:合成作战中心、政治保卫部、刑事侦查部、经济侦查部、防控治理部、政务服务部、执法监管部、队伍保障部、交通警察大队、横店分局、吴宁派出所、白云派出所、南市派出所、江北派出所、六石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巍山派出所、南马派出所、歌山派出所、千祥派出所、湖溪派出所、画水派出所、虎鹿派出所、东阳江派出所、马宅派出所、佐村派出所、轨道交通派出所等。
二、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5201.20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收入预算5520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96.44万元,下降7.23%,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840.1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34.2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92.3%;政府性基金收入4266.9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7%。 (三)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支出预算55201.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96.44万元,下降7.23%,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092.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25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6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0.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651.68万元,占75.5%;日常公用支出4696.57万元,占8.5%;项目支出8852.96万元,占16.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201.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934.25万元、政府性基金4266.9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525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6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0.30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34.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40.10万元,下降8.67%,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092.7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5250.95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92万元,占6.0%;卫生健康支出246.09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2380.30万元,占4.7%。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40857.8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8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办案中的各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特别业务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327.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看守所、拘留所等部门的运行支出以及装备购置经费等专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73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部门运行支出和日常办案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33.7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23.1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3.8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3.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3.89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80.3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34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5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69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266.9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43.67万元,增长14.6%,主要是城市建设支出增加773.1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266.96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3600.9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基层用房建设、标志标线、电子警察和治安视频监控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666万元,主要用于技防村维保项目支出。
(八)关于东阳市公安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没有相关预算安排的支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公安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7.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1.4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没有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抓捕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没有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60万元,下降26%。主要用于接待办案业务、专案业务、专项行动及上级部门指导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7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0.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车辆用途性质变更。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96.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05万元,增长0.64%,主要是福利费增加18.2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公安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852.9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反映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