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前身是成立于2002年的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筹]),2005年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职责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能主要有:
1.负责贯彻执行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参与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
4.负责城区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和全市镇乡街道市容市貌管理指导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6.负责城区市政公用(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绿化、燃气等)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7.负责牵头养犬管理、城区垃圾分类及人力车营运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9.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10.在全市范围内行使下列职责:
一是相对集中行使档案、教育、人防、水利、林业等30个领域1779项综合执法职权;二是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权;三是负责城区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四是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路灯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燃气行业管理;五是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市政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六是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七是承担城区垃圾分类、“三改一拆”、烟花爆竹禁燃、养犬管理、人力车营运管理等专项牵头工作;八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
1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下属单位东阳市环境卫生处、东阳市市政公用事业中心预算。
二、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6560.6万元。
(二)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3656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30.75万元,增长25.5 %,主要是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2024年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复评项目;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城市桥梁维护经费、城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经费、电费等项目年中财政预算压减或延期下年支付。下属单位环境卫生处2024年新增“一把扫帚”补助和办公楼修缮项目;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卫公司运行费用等项目2023年年中有预算压减;2023年环卫公司运行费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等项目延期下年支付。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收入预算3454.73万元,市环境卫生处收入预算24301.6万元,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收入预算8804.2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59万元,占22.6 %;政府性基金收入28313.01万元,占77.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0%。
(三)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3656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430.75万元,增长25.5%。主要是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2024年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复评项目;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城市桥梁维护经费、城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经费、电费等项目年中财政预算压减或延期下年支付。下属单位环境卫生处2024年新增“一把扫帚”补助和办公楼修缮项目;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卫公司运行费用等项目2023年年中有预算压减;2023年环卫公司运行费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等项目延期下年支付。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支出预算3454.73万元,市环境卫生处支出预算24301.6万元,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支出预算8804.2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49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40.75万元,占12.4%;日常公用支出723.18 万元,占2.0%;项目支出31296.67万元,占85.6%。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56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5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313.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49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74万元。
(五)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8247.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8.18万元,下降1.6 %,主要是:局本级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6.42万元,主要一是基本支出方面:公车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费预算按人均标准编制,实际执行较少,人员经费中五费预算编制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大于实际缴交口径,2024年预算增加2023年新招录人员福利费、工会费预算(2023年财政未安排,其他支付支出,不反映在23年决算里)基本支出增加434.1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方面:部分项目如数字城管信息化运行维护费、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等项目因合同到期、职能划转等原因,专用设备购置、采购执法服装等项目因2024年新招录人员减少等原因,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及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排污费、违法建筑遥感监测等项目系一次性项目,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五进宣传经费、云资源租赁费等项目系2023年中追加项目(前两者为一次性项目,后者2024年初预算财政未安排),2024年起不再安排预算,项目支出减少650.55万元。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74.71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国家园林城市复评项目,预算100万元;电费项目2023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4年预算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00万元。下属单位环境卫生处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96.47万元,主要是飞灰处置费项目2023年由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共同拨款,2024年全部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5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175.12万元,占2.1 %;城乡社区支出7178.88万元,占87.1 %;住房保障支出380.74万元,占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1.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0.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96.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3.5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14.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1961.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支出和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923.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城市管理业务、数字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事务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项)1993.1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人员支出、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租赁、物业费,燃气行业管理,设备购置,电费,公众责任险、燃气安全在线运行维护、国家园林城市复评等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301.6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环卫处人员支出、单位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城区垃圾分类、环卫监管信息化建设维护费、办公楼修缮、东阳市垃圾综合处置第三方监管项目和第一、第二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等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0.7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2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313.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68.93万元,增长36.5%,主要是:局本级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76.85万元,主要是2023年人行道秩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完成,2024年起不再安排预算,2024年没有项目安排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11.95万元,主要是2023年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城市桥梁维护经费、城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经费、电费等项目年中财政预算压减或延期下年支付,2024年预算参照2023年初预算安排。下属单位环境卫生处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933.83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增加“一把扫帚”补助等项目;飞灰处置费项目2023年由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共同拨款,2024年全部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拨款;2023年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环卫公司运行费用等项目年中预算压减或延期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8313.01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1757.55 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环境卫生处环卫公司运行费用、“一把扫帚”补助、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飞灰处置费、第二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开挖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440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城市亮化工程、城市桥梁维护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150.4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市政公用事业中心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经费项目支出。
(八)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1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城市管理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19万元,其中局本级1.99万元,环卫处 1.5万元,市政公用事业中心0.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其中局本级49万元,环卫处0万元,市政公用事业中心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全市统筹,不安排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执法办案、开展业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车辆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按定额标准安排,2024年车辆数无变化,因此车辆运行经费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8.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74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在职和编外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费等支出预算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5.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9辆(局本级14辆,环卫处2辆,市政公用事业中心13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 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1296.67 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外的公用支出经费和车辆交通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