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K15043025N/2024-2119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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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04-01 19:19 |
文号: | 东政发〔2024〕9号 | 文件登记号: | GDYD00-2024-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2023修订版》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进一步完善我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政策,现将《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2023修订版》(东政发〔2023〕13号)部分文件条款作如下修改:
1.将《东阳市ETC小客车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2023修订版》文件中第二条主要内容中第二款“免费通行范围”修改为:车辆进出高速均在东阳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且全程在东阳境内高速公路行驶:包括甬金高速(东阳互通、怀鲁互通、蔡宅互通)、诸永高速(歌山互通、湖溪互通、横店互通、马宅互通)、东永高速(千祥互通)、义东高速(东阳西互通、白云互通)共计10个高速互通。
2.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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