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东阳市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 | 机构负责人: | 赵美弟 |
联系方式: | 0579-86815676 | 机构地址: | 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号 |
办公时间: | 夏令:8:30-11:30,14:00-17:30;冬令: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
第一条 为规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东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东阳市白云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党工委)领导白云街道全面工作。东阳市人民政府白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管理本辖区行政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白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白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东阳市委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党工委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辖区内社区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工作推动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三)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工作,综合协调及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四)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征地拆迁、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统计等工作。
(五)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田园社区”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六)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城镇建设规划和各专业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七)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财政、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应急救援、残联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迭代升级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基层治理四平台作用;统筹协调辖区内的派驻机构和派驻人员,协调推进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 设立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相适应的内设机构,白云街道设置内设机构8个,具体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调研、会议组织及有关决议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日常运行,承担基层治理四平台线上线下统筹、分派流转、分析研判、综合指挥、督导考评等工作,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所)
承担党建统领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辖区内“两新”党建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班子建设;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统战、侨务、民族宗教、老干部和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生态办公室
承担经济生态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平台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科技创新、企业服务、劳动纠纷化解、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和巡管工作;负责经济统计、调查分析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田园社区”建设;负责河湖长制、五水共治工作;负责农、林、水、动植物防疫、气象灾害防范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宅基地审批相关工作;承担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承担平安法治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反邪教、禁毒等工作;负责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帮教;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队伍,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社会工作者、网格员队伍的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民政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消防管理站
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完善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森林消防、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消防、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编制本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消防安全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主体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负责辖区内避灾安置场所的建设、使用管理、物资配备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城乡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建设总规和土地利用总规落实和管理;负责城镇村庄规划、村镇建设、道路建设、村庄整治、交通秩序、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土地开发、小区建设、道路建设、旧房拆迁等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财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和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收支和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负责本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推进本街道财政规范化和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白云商贸园区财务和资产管理;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白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白云街道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水利、林业、文化、卫生健康、劳动保障与救助、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气象等服务职责,按照岗位化管理原则落实到各内设机构。
第七条 白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以白云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行使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
第八条 人大、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条线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九条 核定白云街道机关行政编制34名;白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8名。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总量核定、统筹使用”的原则,结合内设机构、条线、重点岗位设置,核定白云街道中层领导职数31名,其中中层正职20名。人大、纪检监察、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条线以及重点岗位管理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在核定的职数总量内配置,可与内设科室中层职位统筹兼任、交叉任职。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由白云街道党工委决定、报中共东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3月2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