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编号 | JH30DH2024032386217681 | 事务类型 | 事务效能 |
来电时间 | 2024-03-23 12:42:16 | 答复时间 | 2024-04-01 09:30:59 |
来电内容 | 3月22日,市民妻子在东阳市吴宁街道××店铺为市民购买了4件衣服,消费1000元左右。市民在家里试穿后发现不合适,拿回店里要求退,该店表示不能退只能换。市民表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处理,让其全额退款。 | ||
办结情况 | 已办结 | ||
答复内容 | 2024年3月26日,经调查,该服装店已给您退货退款。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