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东阳开装装配式内装科技产业一期年产310万平方米装配式装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1号 | 2024.5.23 | 见附件 |
2 | 关于《东阳市金又彩饰品厂年产1000万个发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2号 | ||
3 | 关于《东阳市南南磁性材料厂年产600吨同性铁氧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3号 | ||
4 | 关于《东阳市奇奇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塑料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4号 | ||
5 | 关于《东阳市善美地毯有限公司年产150万个地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5号 | ||
6 | 关于《东阳市双睿古典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6号 | ||
7 | 关于《东阳市万事红古典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25套红木家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7号 | ||
8 | 关于《东阳市选科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个工艺面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金环建东[2024]68号 |
公告期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924420
通讯地址:艺海北路388号(市总部中心)B幢东区4楼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金环建东【2024】68号.pdf金环建东【2024】67号.pdf金环建东【2024】66号.pdf金环建东【2024】65号.pdf金环建东【2024】64号.pdf金环建东【2024】63号.pdf金环建东【2024】62号.pdf金环建东【2024】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