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东江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6-13 16:50 来源: 办公室(法制科) 字号: [ ] 浏览次数:

叶光荣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东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国家、省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和《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按照“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要求,构建布局科学、智能开放、快慢互补、经济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以高质量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2023年,我市出台了《东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以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县域统筹市场运行、聚焦民生突出重点为原则,明确了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升配套电网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探索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等重点内容,计划到2025年底前累计建成公用充电桩1600个以上。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枪1040个。通过近两年的建设,城区范围内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和充裕,为此,2024年起,我们计划将这个充电桩建设推进重点逐步向农村倾斜,2024年计划新增400个充电枪(农村占比50%以上)。

此外,省发改委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自2024年1月1日起,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及充换电APP等醒目位置公示充电价格,包括总的充电单价(即“一口价”)及电费、服务费分项单价等三个价格信息(示例详见表4),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前期,我局已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多次价格联合检查。

后续,我局一方面会进一步加快全市充电桩特别是农村公路沿线的充电桩建设进度,另一方面也将会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桩企的监督管理,督促桩企做好充电桩的管理维护,确保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有人建、有人管,找得到,方便找”。

再次感谢您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沈威威   联系电话:86655587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