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6-14 19:27 来源: 市财政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东阳市财政局 机构负责人: 赵锋
联系方式: 0579-86662625 机构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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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主要职能有: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

(二)拟订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本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本市预决算公开。研究提出镇乡街道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完善市对镇乡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市镇乡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运用和推广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政府对相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订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十)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预算和市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三)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及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推进会计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完成浙江省财政厅、金华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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