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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4-06-14 16:39 来源: 市国资办 字号:[ ]
机构全称 : 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韦向东
联系方式: 0579-86662703 0579-86662703 机构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北路8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令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冬令日(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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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

(二)履行所监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全市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指导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人才招引。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和企业员工工资管理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金华市、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所监管企业运行状况的分析和监测,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管理、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十)有关职责分工。

市国资办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对行政管理关系与行业部门彻底脱钩的国有集团公司和国有企业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暂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国有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办负责涉及国有资产权益的重大事项审批和市政府授权特定事项的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企业,在按照上级改革要求完成与行业管理部门脱钩后,由市国资办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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