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十一条、《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第八条之规定,东阳市大鸿建设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向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我局对公司提交的免缴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如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尽快告知我局。公示期满后,经审核,符合免缴条件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免缴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0579-86631183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一审:王巧慧
二审:王燕
三审:蔡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