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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21 15:3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
有效性: |
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21
15:36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东阳市实际,起草了《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起草主要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金〔2021〕42号)、《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国资发〔2022〕20号)。
二、主要内容
《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共分为9部分35条。
(一)基金设立和规模。明确了产业基金的设立宗旨和总体规模。
(二)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产业基金基本运作管理架构包括基金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金投集团、基金管理公司等。
(三)投资模式和要求。主要对基金投资模式、定价依据、投资比例限制、基金投资限制、子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四)投资管理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实施及投后管理等程序。
(五)费用和收益分配。产业基金按实缴货币资金额0.6%/年的比例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六)项目退出。规范了基金退出方式、基金退出程序、基金退出价格、基金退出转让方式、基金提前退出的情形。
(七)风险控制和考核评价。规范了基金的绩效考核、基金的风险防控、合作方违约处理、子基金的托管等内容。
(八)报告制度。明确季度、年度及重大事项的报告要求。
(九)其他事项。规定了本办法的效力。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东阳市财政局
解读人:华慧晶 联系方式:0579-866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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