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3002611227M/2024-216454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公开日期: | 2024-06-30 15:06: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阳市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意义
为适应商贸提质扩容、电商发展新趋势,进一步优化我市商贸、电商发展环境,促进商贸流通业、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局通过前期走访调研行业协会、重点商贸企业、电商园区、电商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学习借鉴了兄弟县市政策出台情况,在原有政策(东政发〔2021〕52号)(东政发〔2023〕24号)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3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21〕3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3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21〕32号),《金华市商务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商贸流通业提质扩容若干意见的通知》(金商务局发〔2023〕42号)等政策意见精神。
三、主要内容
该政策总体框架分前言、正文、附则三部分,其中正文包括培育发展商贸流通主体、支持企业拓宽营销渠道、鼓励创先争优示范引领、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电商园区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本地企业投资发展等七方面24条措施。
1.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通知,鼓励培育发展商贸流通主体,对投资新建商贸项目,推进智慧商圈创建进行扶持,同时支持企业数字化提升、主辅分离、提档升级、批发零售企业规模发展等方面进行奖励。
2.支持企业拓宽营销渠道,为进一步拓宽市场,培育浙西消费中心,同时为了高标准推进商圈建设,引领消费潮流倾向,对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市场等营造消费氛围,发展夜间经济,壮大会展经济,企业开拓市场,招引市外企业来东办会等方面进行奖励。
3.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创新力度,发挥进博会、服贸会等展会平台作用,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渠道对接、品牌对接,鼓励创先争优示范引领,对获得上级老字号荣誉,浙江省绿色商场,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浙江省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等省级商务系统荣誉,国家级、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等进行奖励。
4.为完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补齐农村商贸流通短板,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对农产品流通冷链体系建设,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对推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行奖励。
5.支持电商园区发展,对认定的园区及入驻电商企业继续进行扶持,对优化快递物流服务、提升数字化软件、获评上级荣誉称号进行奖励;
6.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对自建或租用海外仓、建设独立站、开展数字营销拓市场、培育知名品牌进行奖励;
7.完善电商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承办线上展会,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和摄影、美工、客服、O2O等第三方电商服务商(平台),以及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的专业村等进行奖励。
四、解读人
东阳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严剑丹,0579-8665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