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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办)

发布日期: 2024-06-05 14:47 来源: 办公室(法制科) 字号:[ ]
机构全称 : 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办) 机构负责人:
联系方式: 0579-86655705 机构地址: 市政府1723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8:30-11:30,14:00-17:30;冬令时: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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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负责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方案。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拟订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央企对接工作。指导未来社区建设。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重点物资紧急调运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铁路和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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