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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科

发布日期: 2024-06-05 16:40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
机构全称 : 基金监管科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 0579-86188712 机构地址: 市行政中心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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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基金监管科

负责人:张菡

公开电话:

岗位职称: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经济性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标准及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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