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 基金监管科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
联系方式: | 0579-86188712 | 机构地址: | 市行政中心16楼 |
岗位名称:基金监管科
负责人:张菡
公开电话:
岗位职称: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经济性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标准及结算办法。